Q:男友跟我分手後~
不到2個禮拜~發現懷孕了~
發現後去跟男方說~男方卻說很簡單~拿掉~
錢他要出~看多少~!!
(還直接把錢拿出來攤在我面前~好像我很妄想他家的錢一樣)
但是~我不想拿掉~!!
我跟他說拿小孩很傷身體~我心狠痛
還有這就是你負責的說話口氣跟態度?
他說~如果他今天不想負責~
他根本可以不用理我~直接推說這小孩不是他的~
他家人自從知道我懷孕後~
一通關心電話也沒打來問過~
後續~我家人要求~他們賠償~
要求他們說不然50萬~以後沒有任何瓜葛!!
我女兒被你兒子這樣糟蹋完說不要就不要~當玩具
而且後續如果我女兒拿完小孩不能生育~?該找誰算
還有坐月子的費用~

(我家人並不是因為要錢~是因為不甘願一個女孩子這樣在他們家付出那麼多~卻得到這樣的無情對待~)

他們家~聽到50萬~就說那他沒辦法

(對~當然我们也知道他們沒那麼多~只是他說出來的是靠著他家有錢想用錢處理~!!所以我們氣不過才這樣要求)

後續~他們家還有寫算和解書吧~
裡面寫到說~他們總共要付兩萬~!!
說兩萬是他們道義上的責任了~
(兩萬塊是怎樣?坐月子的補品都不夠了吧?)
我家人不接受他們這樣的負責任方式~
所以沒答應~

(我們也並沒有說~就一定要50萬~只是最基本的小孩費用跟後續算小產後的坐月子費用~還有~我因為發現懷孕後~還被老闆辭職~這些他們都不用算給我嗎?)


想請問一下~這樣子~
那我可以要求他們賠償多少?
那他們如果不願賠償~
我們家是否可以向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?


如果他們賠償的金額我家人不接受~

我是否可以跟他要求說~
1.拿小孩費用~

2.月子中心的費用~和後續調養費用
(我家人都要工作..我不想麻煩到我家人幫我燉補~想在月子中心做~)

3.那我沒工作~還有拿完小孩後休息的這段期間的費用
是否可以向他們要求?
(我原本工作好好的因為發現懷孕後~
要體檢沒辦法體檢~經理跟我說那沒辦法~因為懷孕肚子大起來不好看~就這樣工作沒了)

要求這樣會很過分嗎?


那他們如都不接受~~
法律上我們可以告他麻?


(想詢問大家的意見~不要來亂的唷~謝謝^^) 2010-08-02 02:01:57 補充

to桂花凝香

我並沒把錢看的很重~
也沒把罪全怪於男方身上


A:雖然很心疼你但是還是給點建議
1.拿小孩費用~
拿小孩費用看月數(算兩萬 樓上太多人發表了 不加入討論行列 )
基本上雙方都有錯 既然問題產生了 就想辦法解決 而不是怪對方不是
若對方口氣差成這樣 你索取五十萬也不過份 畢竟夾娃娃身體會變差
2.月子中心的費用~和後續調養費用
月子中心費用中部便宜有七八萬到十萬(算十萬也不過份)
3.那我沒工作~還有拿完小孩後休息的這段期間的費用
依你之前月薪下去算至少三個月(畢竟這段期間你身體很虛 對方有能力的話 另外加上這段期間補品的費用ex:中藥)

ps經理跟我說那沒辦法~因為懷孕肚子大起來不好看 >>>>>真的很過份耶 你應該告的是這個經理吧 (個人想法)!因為這樣把你fire你可以去投訴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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